(《人民日報》,2012年10月16日)
何謂“竊”?漢語字典中給出的解釋:“竊”為“偷盜”之意,即以不合法不合理手段取得。這種行為既不光彩,也不會有好結(jié)果。中國和日本圍繞釣魚島之爭看似紛繁復(fù)雜,但細究起來,所有問題皆源自一個“竊”字,一切紛爭皆因日本“竊”島而起。
首先,之所以說“竊”,是因為釣魚島屬于中國,與日本無關(guān)。日本為證明釣魚島是自己領(lǐng)土,絞盡腦汁,挖空心思,到處找借口、尋依據(jù),說什么釣魚島是日本商人最早“發(fā)現(xiàn)”,是所謂的“無主地”,“日本的固有領(lǐng)土”等等,純粹是睜眼說瞎話,變著法兒掩蓋“竊”的行徑。釣魚島歸中國,有史記載,有圖為據(jù)。世上先有釣魚島之稱,后有“尖閣”之謂。釣魚島之名15世紀已出現(xiàn)在中國明代史籍,所謂“尖閣列島”,1900年才被日本學(xué)者黑巖恒提及。大量史籍證明,中國最早在釣魚島從事生產(chǎn)活動,將釣魚島作為臺灣附屬島嶼納入海防區(qū)域。日本著名歷史學(xué)家井上清的研究表明,1868年明治維新前,除中國文獻外,在日本和琉球根本找不到獨立涉及釣魚島的文獻。
事實很清楚,釣魚島的主人是中國,不是日本。日本人從中國竊取釣魚島,以為改個名字就能變成自家的物件。事情恐怕沒那么簡單,好比有個偷車賊,偷了人家的汽車,以為回家換個車牌,別人就不會發(fā)現(xiàn)了。這種想法完全是自欺欺人。偷來的東西,再怎么偽裝掩蓋,也改變不了它的屬性,產(chǎn)權(quán)還是人家的。
其次,之所以說“竊”,是因為日本當年做賊心虛,侵占釣魚島的行動偷偷摸摸,無顏示人。日本國立公文館、外務(wù)省外交史料館和防衛(wèi)省防衛(wèi)研究所圖書館數(shù)十份明治時期文件顯示,日本政府非常清楚,清朝政府對釣魚島擁有主權(quán)。因為擔心清政府反制,日本在1885年第一次實地調(diào)查釣魚島后,遲遲不敢實施侵占行動,而是在甲午戰(zhàn)爭清政府敗局已定,趁機通過內(nèi)閣秘密決議,將釣魚島等據(jù)為己有。之所以搞秘密決議,正是因為這種行為見不得人,曝不得光。如果確像日本所說的那樣,是日方在第一時間發(fā)現(xiàn)了釣魚島,日本內(nèi)閣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開會討論,堂堂正正地公之于世,何必秘密通過決議何必暗中操作,秘而不宣世人完全可以想見日本當時竊島是如何鬼鬼祟祟,躲躲閃閃,左顧右盼。日方宣稱對釣魚島進行的所謂勘探行動,實則是為偷竊行為望風探路,看看從中國手中怎么“竊”島更安全、更便利。
第三,之所以說“竊”,是因為任何“贓物”不管你怎么折騰,怎么包裝和買賣,不管經(jīng)過多少年,都改變不了它的主人和屬性,早晚要物歸原主?!爸袊鳈?quán)”的標簽是怎么也抹不掉的。日本如今想通過“購島”來改變釣魚島屬性是徒勞的、無效的,只能更加暴露釣魚島被日本竊取的實質(zhì),讓世人更清楚地了解釣魚島問題的真相。
日本“竊”取中國釣魚島是鐵的事實,抵賴不掉,掩蓋不了。我們奉勸日方,丟掉幻想,拿出勇氣,糾正錯誤,老老實實同中方商談,妥善解決釣魚島問題。玩小聰明、耍無賴是過不了關(guān)的!